一、专业名称: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二、修业年限及毕业学分要求: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可在3-8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175学分。
三、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四、培养目标: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土木工程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经济管理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熟悉土木工程、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理论和知识的,了解国内外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动态的,具备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和房地产营销能力的,能在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与房地产营销工作的,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
五、毕业要求: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格应满足行业、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素质的相关要求。
知识1: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熟悉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知识2: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高等数学、工程数学、信息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
知识3: 工具性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熟悉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熟悉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知识。
知识4:专业知识。掌握工程制图、工程力学、建筑结构、房屋建筑学、城市规划原理、小区绿化与景观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土地利用与管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等建设技术知识;掌握工程经济学、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估价、房地产金融等市场经济理论;掌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投资分析,房地产市场营销、物业与资产管理等经营管理知识;掌握房地产合同管理、房地产法律制度等法律知识。
知识5: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了解金融保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及建筑、环境、交通、园林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能力1: 具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分析与开发管理的职业能力。能够对房地产宏观政策进行分析决策;能够编制与审核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决策文件;能够进行工程项目策划及投融资分析,具备在房地产领域进行设计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基本能力;掌握房地产开发相关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能力2: 具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估算与工程营造的职业能力。具备审查房地产项目投资估算与基本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能够进行工程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具有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工程成本规划的能力;具备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能力。
能力3: 具备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营销与市场服务的职业能力。熟悉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开展房地产项目市场调查并编写调查报告;能够编制与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营销方案;了解房地产金融市场产品设计方法;掌握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知识,初步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具备从事房地产商业运营、顾问咨询和物业管理的职业能力。
能力4: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能力。具有专业外语的基本能力;能够检索和分析中外文专业文献,具有专业外语献进行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具备运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辅助解决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在相关专业理论与实践方面初步具备创新意识和能力。
素质1:思想道德素质。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行为举止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
素质2:文化素质。具有宽厚的文化知识积累,初步了解中外历史,尊重不同的文化与风俗,有一定的文化与艺术鉴赏能力;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现代意识和精神,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素质;具有较强的中、外文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交往意识和能力。
素质3:专业素质。掌握本学科具有的一般方法论,获得科学思维方法的基本训练;养成严谨求实、理论联系实际、不断追求真理的良好科学素养;具有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意识和综合分析素质,具有处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作中关键问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素质4: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达到相应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合格水平;能理性客观的分析事物;具有正确评价自己与周围环境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情绪控制能力,能乐观面对挑战和挫折,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
六、主干学科:
(1)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七、主要课程:
房地产政策法规、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工程制图、建筑结构选型概述、房屋建筑学、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土地管理、房地产金融、房地产经济学、城市规划原理等。
八、学分学时比例说明:
总学分为175学分,其中课内学分(含课内实践)为123学分,占总学分的70.3%,实践教学(含课内实践、集中实践、综合实践)学分为59.5学分,占总学分的34%;选修课学分为31.5学分,占总学分的18%。通识教育平台学分为47学分,占总学分的26.9%,学科基础教育平台学分为31学分,占总学分的17.7%,专业教育平台学分为45学分,占总学分的25.7%。
课内总学时(含课内实践)为2032学时,其中选修课学时为504学时,占总学时的24.8%。通识教育平台学时为816学时,占总学时的40.3%,学科基础教育平台学时为496学时,占总学时的24.4%,专业教育平台学时为720学时,占总学时的35.4%。
九、备注说明: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第七学期综合实习和毕业实习实践环节采用集中加分散形式,在省内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建筑企业、估价事务所、物业服务企业、施工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第八学期毕业设计环节在校内完成。